华盛顿州海拔高的地方都有可能有菌子,等我去找找,新鲜的比干品好吃多了。”唐海把拔毛洗净的松鸡固定在带来的叉子上,隔着火堆50公分这样插地上,就想去找点野菜菌子什么的。
“我去!”
“你?可以吗?”。
“红色兔子会保护我的,而且它的鼻子能闻出菌子在哪,我试过的。”
看着赤兔被萝丝牵走,唐海心中叹了一句,赤兔啊赤兔,辛苦你了……
马是很全能的一种生物,它们拥有迅猛无比的速度,超强超持久的耐力,不知疲倦的体质,以及很强大的力量!这在草食动物中简直就是奇迹!在没有人类干预的情况下,大地上动辄就是不知道多少野马奔腾,狮子看见大马群都要怕!
但其实除了体能,马的耳朵也是极其出色的,看耳朵大小就知道了……
另外马的嗅觉也厉害得离谱,那么大的鼻孔,都不需要去分析它的嗅觉细胞有多猛,尔康说自己鼻子不好有人会信吗?
经过训练的好马甚至可以做搜救马或是缉毒马,想想真是不可思议!
最不可思议的是马还特么的会数数,大概能数到三十,把一堆苹果往桶里装,能看到马会很认真的数,到最后让它们去选一个,它们能选到最多的……
唐海一直知道赤兔很吊,他本意就是训练出顶级保镖给萝丝,所以才给起名赤兔。
早知道萝丝会开发它的挖菌子能力,唐海就给它起名尔康了。
想想萝丝真是高瞻远瞩呀,赤兔也就这两年还能飞奔,以后靠赛跑赚钱也不可能了,现在等于多了一门营生手段……
等等,赤兔是马王,带去给母马配种是可以收很高价钱的!
仔细一想,做种马居然可能比它努力赛跑或是挖菌子更赚!唐海看着天空,五官再次皱如菊花……
“羡慕啊!”一旁同样脸皱如菊的强尼吐了几个烟圈,突然就说出了这么一句。
唐海猛的看向了他,两人难道想到一块了!
……(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八章尔康之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