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以前的事情,不开心的就让它过去吧,开心的偶尔想一想,缅怀一下也ting好的,做人重要的还是得向前看。”
孟遥点了点头,这时从门口又进来了一帮人,一进来就大呼小叫着让服务员过来,孟遥看了过去,眉头不由皱了皱。
“怎么了?认识?”林哲宇低声问了一句。
“小时候的一个玩伴,那个时候就不怎么学好,想不到这么多了,还是没什么变化,真是狗改不了吃屎。”孟遥转过脸去不去理会。
林哲宇下意识地向那帮人看了过去,你说他们是黑社会,又没黑社会那么低调,说他们是混混吧,那个簇拥劲又比混混高级一些,那里面还有个打扮入时到了极致的女人,模样儿生得倒是不错,极具老鸨气质。
一帮人吵吵嚷嚷地点了海鲜,那为首的人大声道:“老子有的是钱,给我先搬几箱啤酒上来。”
林哲宇不由微微摇了摇头,看那为首的脖子上戴着粗项链,手指上戴着大金戒指,全身上下散发着暴发户的味道。
“你看什么看?”那人身边脖子上都刺着纹身的人向林哲宇喝道。
林哲宇转开脸去,不跟这些人一般见识,孟遥眉毛一扬就要发作,林哲宇淡淡道:“别理他们,狗咬你,你难道去咬狗一口?”
孟遥撇了撇嘴道:“我倒是忘了你现在是个官员,不能惹事。”
林哲宇笑道:“你就别寒碜我了好不好?给人听见了会笑掉大牙的。”
这时,门口摇摇晃晃地走进来一个人,身上穿的衣服都破了不少,头发也是乱糟糟的,非常莫西干。
“哎呀,你怎么又来了?走走走。”服务员赶紧上前去拦住了那个人。
“姐姐,姐姐,我就唱一首,就走。”这人虽然长得不怎么样,声音倒是ting好听的,不过听他的口吻,智力上面肯定有点问题。
孟遥的手紧了紧,低声道:“哲宇,叫他过来。”
林哲宇有些不解地看了孟遥一眼,孟遥的目光里闪过一丝怜悯之色,道:“我想听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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