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汉之魂

第七十四章:显摆


    什么情谊最值得怀恋?袍泽之情而且是曾经并肩作战的袍泽之情会让人回味一生。

    黄汉觉得有门儿烧冷灶,试探道:“公公是否有意成为强者中的一员?卑职斗胆留下公公随我军去砍几十个后金军首级带回京师呈报太子,不知公公是否具备这个胆量?”

    旁边一个锦衣卫校尉再也忍不住了,站起来喝道:“大胆,天使一直对尔礼敬有加,而尔不断出言讥讽是何道理?”

    黄汉连眼皮都没抬,冷笑数声,高声道:

    “本官承蒙天子厚恩几个月里多次升迁,今日好不容易等来了天使,终于有机会能够托天使给圣天子带回斩获以表达一介武夫的赤子之心有何不可?

    你们胆小怕死不敢留下杀敌本官又不强求,无端发怒这又何必?”

    方正化依旧面不改色,他喝了一口酒道:“咱家早就期盼能够上阵斩杀建奴,可惜找不着机会,今日黄大人愿意带上咱家求之不得。

    只不过校尉们要回京复命时间不允许,咱家一人留下陪着黄大人去砍建奴首级,不知可不可以?”

    “可以,太可以了,但是战场上刀枪无眼,卑职不能保证天使就打不死啊!”

    一众锦衣卫都斜着眼瞧着黄汉,心里继续腹诽。

    “这个愣头青果然毒舌,要是方公公留下真如你所说被建奴、鞑子打死了,你小子恐怕不但会赔上前程,弄丢了身家性命也未可知。”

    方正化闻言却毫不畏惧,大笑道:“哈哈,咱家也不是吃素的,黄大人能够活着,咱家也未必就会丢了性命,英雄狗熊咱们战场上见分晓。”

    “痛快痛快,英雄狗熊战场上见!来来来,卑职敬公公一大口。”

    “喝酒咱家也是条汉子,来就来!”


    酒喝得高兴,当然要有歌声助兴,黄汉带头吟唱清平乐·红旗,麾下也都是几杯酒下肚正处于亢奋状态,立刻齐声高歌。

    “天高云淡,望断南飞雁。不破鞑虏非好汉,奋勇杀敌无算。愿做荡寇先锋,红旗漫卷西风,今日铁骑在手,何日直捣黄龙?”

    雄浑的男声唱出了豪迈和雄壮,方正化听了忍不住赞叹道:“好一句‘红旗漫卷西风’,不知此词乃是哪位才子所作。”

    旁边的宋鹏飞傲然道:“回禀方公公,此词是我家恩师所写,我‘红旗军’人人会背会唱有一半人会默写。”

    也在陪着大家喝酒的郑孝文在山上和方正化以及一干锦衣卫相处了十几天,他们已经相当熟悉,因为郑孝文身份的缘故,小宦官和锦衣卫都对他比较客气。

    郑孝文解释道:“宋百户的师傅就是黄佥事,黄大人能文能武,不仅仅带兵训练还每天教那些大头兵识字呢!”

    这件事听起来好新鲜,方正化对黄汉的认知又大不相同,他更加觉得这位年轻武官深不可测。

    一群大好汉儿喝着烈酒高唱:“……不破鞑虏非好汉,奋勇杀敌无算。愿做荡寇先锋,红旗漫卷西风……”当然会让人热血沸腾,连锦衣卫里也有几个纯爷们儿忍不住了。

    喝了半肚子酒跟着“红旗军”战士吼了半阙清平乐·红旗的锦衣卫总旗官热血上涌,他大着舌头开口了:

    “黄大人,卑职也是条汉子,根本不怕跟后金军玩儿命,只不过卖命也得看对方值不值,黄大人可有说服卑职跟着你干一票的理由?”

    崇祯年的锦衣卫是落地的凤凰不如鸡没什么了不起,可以跟他们敬而远之,黄汉没打算搭理这位一直横眉立目的锦衣卫总旗官。

    但是展示军功显摆一下“红旗军”的威风有利于扩大宣传面,也顺带着镇一镇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锦衣卫。

    他对宋鹏飞道:“小宋,你以为咱们能够拿得出什么理由说服天子亲军?”

    宋鹏飞太灵透了,立刻站起身乐呵呵道:“师傅,弟子懂了,立刻去拿来理由。诸位稍等片刻,卑职去去就来。”

    不一会儿宋鹏飞带着十几人背着筐来了,他们在篝火边把九十三颗建奴首级、八十一颗鞑子脑袋瓜和一百余旗丁项上人头摆



第七十四章:显摆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相关:  明亡之后无华夏  一九八一年  我比崇祯大一岁  大明帝国日不落    重生之都市仙尊  我可能是一只假的奥特曼  山村小神医  蜀汉之庄稼汉  

同类最热
搜"明末汉之魂"
360搜"明末汉之魂"
语言选择